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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習”是什么?

已更新:2024年12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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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文字学上,可参看葛亮的解字(《古文字微刊》“国学新知”第192期 (2018年5月5日)),


《說文》:習,數飛也。从羽、从白。凡習之屬皆从習。(似入切)


“數飛”,即來來回回地飛行。葛亮认为,《說文》據小篆字形分析詞義,恐不確。


“習”表示“學習”義,是比較晚的。


商周時期文獻中,“習”一般用作“”,表因襲、繼承、重複等義。古人卜完一卦之後再次貞卜,有“習二卜”“習三卜”之說。(如《合》31674,見下圖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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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文字“習”不从羽,也不从白。

商周古文字“習”上部是掃帚草的樣子,即“彗”;下部是一個方框。

這個字形為何表示“習”,尚且不明。

戰國之後,“羽”从“翼”分化出來,“習”上部形體與“羽”相混,下部方框則又變得與“口”“曰”“甘”“目”“自”等相近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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節選自季旭昇《說文新證》第269頁,台灣藝文印書館,2014年9月


既然“習”本來并非从羽,那麼“習”的“鳥拍翅頻頻練飛”義,很可能只是從“數飛”反推得到的“本義”。

“練習”“學習”“習慣”可能是比較早就有的假借義,“習”的造字本義暫且不明。


另外,《论语》中的“習”。如第一篇中的,

子曰,学而时之,……(《论语·学而》1.1)

曾子曰:“吾日三省吾身,……乎?”(《论语·学而》1.4)


对于两句中的“習”,杨伯峻先生认为,包括温习、实习、演习的意思“(杨伯峻《论语译注》)。

对于“传不習乎”一句,钱穆先生在《论语新解》中分析,此句没有说主语是“老师”还是“我”,即有两种解释:一是师传之于己,一是己传之于人。钱穆先生认为,结合上文,“为人谋”、“与朋友交”的主语都是“我”,则“传不习乎”的主语也应当是“我”,故应译为“我所传授于人的,有不是我自己所日常讲习的吗”。

朱熹也认为,“传,谓受之于师”(摘自《四书章句集注》)。

如此,则“習”为“讲习”,而不只是“复习”,即有“实践”意

“我教给学生的,我自己做到了吗?”

以“知行合一”著称的王阳明,传世最重要的作品就叫做《传习录》。知与行,传与习。


如此,两句中的“習”则应解释为“实践”,而不是简单在书本上“温习”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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